管理人员选聘暂行办法

发布日期:2016-03-24 19:58:58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admin 点击:917次 字号:增大 减小
  

按照管理人员要“忠诚企业、员工认可、德才兼备、遵纪守法”的选拔聘用四项要求,结合《关于管理人员选拔聘用实施办法》(鲁丰字[2012]36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筹建处管理人员选拔、聘用工作,推进管理人员选拔、聘用工作的科学化、民主化和制度化,打造奋发有为、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和项目筹建的管理团队,保证筹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选聘原则

(一)任人唯贤、德才兼备的原则;

(二)能上能下、能下能上的原则;

(三)群众公认、注重业绩的原则;

(四)标准严格,程序规范的原则;

(五)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二、基本条件

(一)忠诚企业、认同集团公司文化;

(二)员工评议满意度不低于三分之二;

(三)具有胜任所在职位的管理能力、业务水平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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